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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11时30分,正在执勤的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乌当区分局民警通过监控平台发现,在云开路上,一辆白色长安轿车的天窗上居站着两名约五、六岁的小朋友。由于云开路上路面狭窄,弯道、坡道大,电线多,为避免小朋友受伤,执勤民警立刻在前端设卡,准备将该白色长安轿车拦下。
7分钟后,该白色长安车辆被民警在马厂岩执法站成功拦停,拦停时该车的天窗已经关闭,小朋友也坐回了后座。
民警拦停车辆后,驾驶人徐某不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反而质问民警为何拦自己。执勤民警现场拿出监控抓拍的取证照片,车上的两名小朋友的样貌及车牌一清二楚,面对铁证,驾驶人才不得已承认自己的错误。
经民警现场调查了解,车上两个小朋友是驾驶人徐某的子女。据徐某交代,当时两个小朋友有点晕车,他就干脆把天窗打开,让小朋友站上去透透气。当民警问其车速这么快,不怕小朋友受伤?徐某信誓旦旦的保证着说,自己开的不快。
经民警现场查询,该车当时的车速已经达到67KM/H,超过了云开路限速60KM/H的要求,涉嫌超速行驶。
随后,执勤民警对该驾驶人存在的多项交通违法进行了处罚,驾驶人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为加强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效果,现场民警还专门到后排向小朋友普及了交通安全知识,赠送了宣传小贴纸,告诉小朋友坐车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贵阳乌当交警提醒:冬去春来,踏春出游,请广大驾驶人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认真当好车上的安全员,对车上乘客做好安全提醒。驾驶车辆严禁超员、超载,超速,更不能让孩子跑到天窗外坐“窗篷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