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能效法规的陆续生效,针对船舶能效资料及证书的有关检查和审核会越来越多,现将船舶需存档的能效资料与证书进行梳理,以供参考。
一、船舶能效管理计划第一部分/SEEMP PART Ⅰ
【资料图】
目前各船舶的SEEMP PART Ⅰ为中英文对照版,该文件无需主管机关或船级社审批,但是需确保各种船舶参数填写准确,并将“船舶能效管理措施”的培训纳入到年度培训计划中。
作为船舶能效管理计划第一部分的附录,“船舶能效措施实施方案”需按期填写(每半年)存档并上报至ISM办。
二、船舶能效管理计划第二部分/SEEMP PART Ⅱ
根据规定,公司船队每艏船舶均需配有一份经船级社批准的SEEMP PART Ⅱ,与之配套的“CONFIRMATION OF COMPLIANCE (COC)”及Assessment Report也需在船存档备查。
三、船舶能效管理计划第三部分/SEEMP PART Ⅲ
2023年01月01日之前,公司会将经船级社批准后的SEEMP PARTⅢ及与之配套的COC和Assessment Report发船存档。
四、燃料消耗符合声明(SOC)及验证报告
公司会在每年5月31日之前将经批准后的有效期至次年5月31日的SOC及报告发船存档。
五、船舶能效设计指数(EEDI)技术案卷/计算书
根据IMO相关法规规定,2013年1月之后建造的船舶必须满足EEDI基线并配备有经批准的EEDI技术案卷/计算书(该技术案卷在船舶新建交船时已配备在船)。
六、营运船舶能效指数技术案卷(EEXI TF)及操作手册OMM
2013年之前建造的船舶:2023年1月1日之后的首个IAPP年检时必须存档有经船级社批准的EEXI TF,对于需要限功率的需同时存档经批准的OMM;
2013年之后建造的船舶:根据各船级社的不同要求,公司会将经批准后的EEXI TF或符合证明发船存档。
七、国际能效证书(IEEC)及附件
从事国际营运的船舶必须持有IEEC,根据规定,2023年1月1日之后,船舶进行首次IAPP年检时必须对现有的IEEC进行更新,更新的必要条件参照第六条的要求。